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过渡期开始。该机制是欧盟为实现其绿色议程中列出的目标所做努力的一部分,尤其是为了解决将高排放生产转移到环境政策不那么严格的国家的问题。
CBAM法案将产品适用范围定义为:电力、水泥、化肥、钢铁、铝和氢几个行业相关产品,暂未涵盖此前CBAM修正案中的有机化学品、氨、和聚合物产品(即塑料及其制品)。CBAM法案附件一中价值不超过特定标准的产品、旅客行李中携带的不超过特定价值的产品、以及按规定用于军事活动的产品不属于CBAM适用范围。
CBAM执行过渡期和征收期,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征收期自2026年1月1日开始。在过渡期内,欧盟国家的进口商只需要履行报告义务,即欧盟进口商只需要每年向欧盟提交进口货物的碳排放数据,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但是从2026年1月1日起,欧盟国家的进口商不仅每年要向欧盟报告进口货物的碳排放数据,而且要向欧盟支付相应的碳排放费用。
从长远来看,如果纳入新的行业或产品,将有更多企业需要向欧盟支付碳成本。涉及到化工,光伏原材料所在的就是大化工体系,未来化工纳入以后,整个国内光伏产业链发展形势将会很严峻。如果扩展现有纳入商品间接排放的核算范围,将直接导致产品的碳排放量上升,进而导致进企业及其所在国向欧盟支付的碳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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